- 项目年份: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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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师:Roland Bishop
亚利桑那大学原有的法学院综合体最初建于1976年,经过Gould Evans的改造,已将其变为法学公共部,容纳有James E. Rogers法学院和Daniel F. Cracchiolo法律图书馆。新的设计尊重原有的建筑,又将其现代化,力求提高社区意识,并适应当今学生们学习和交流的方式。
项目涉及对学院主楼的地下室和一层的“重度”改造,和主楼二层及附近的讲堂的“轻度”改造。一个小教学楼被拆除,以创造出一片更加开放和可进入的入口、露台和庭院区域。项目的主导性原则是“通过加强沟通和协作来促进学习”。
转变的概念
学院“心脏”的形成
可供学生休闲的“黏性”空间
培养学生/教师之间联系的空间
学院历史的传达
在改造法学院的过程中,设计团队将黑暗、低矮、封闭的空间转变成开放、有日照的体量。自然光通过两个主要步骤引入到建筑核心中:
剥去原有的覆盖建筑立面的混凝土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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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建筑和场地中心减除建筑构件
新的玻璃和遮阳系统标记了拆除的关键之处,并将日光过滤每一层。由此产生的开放、灵活的空间为使用者提供了在视觉上相连、社交上可进入的环境中学习、交往、休闲的机会。此外,设计团队专注于创造一个“目的地”图书馆,图书馆的边界在视线和空间上与学生空间、公共区域及索引区重叠。
改造的最显要的特征就是新的北入口。原来这个入口被一个小教学楼遮挡,很暗而且难以找到。通过拆除教学楼,剥去北立面的预制混凝土板,并安装一个受到建筑的预制混凝土板轮廓启发而设计的遮阳棚,设计团队打开了院子,创造出显要而欢迎来客的入口。一个新的庭院让学生在白天能在棚子的遮阴处聚集。有特别的活动时,庭院和大厅入口的转轴门可以打开,创造出连续的室内外空间。
除了从立面剥离混凝土板之外,设计团队还“拔出”了一部分实体屋顶,尽可能地使用玻璃分隔,并提高天花板的高度。通过重新配置建筑的暖通空调布置,设计团队得以将地下室的天花板提高8到10英尺高。有了更舒适的天花板高度、自然光的进入、以及推到围墙处的方案元素,产生出的底层阅览室开放而明亮-一个让学生得以长久学习的舒适之处。
完成的项目成功地创造出一种环境,能促进学院中的社区,有利于学习,并且创造性地给学院、专业人士、校友和杰出的访客的合作以荣耀。